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,2013-11-29發布,2014-06-01實施。
部分內容摘選:
2.0.1 導靜電地網 conductive ground net
引導靜電向大地泄漏的網狀結構體。
2.0.2 對地電阻 resistance to ground
在被測物體表面一點對接地連接點或防靜電接地裝置之間的電阻。
2.0.3 點對點電阻 point-to-point resistance
在給定通電時間內,施加材料表面任兩點間的直流電壓與流過這兩點間直流電流之比。
2.0.10 防靜電接地系統 ESD grounding system
使靜電泄放到大地而配置的接地線分支系統,亦稱ESD接地系統。
2.0.18 防靜電工作區(EPA) electrostatic discharge protected area
配備各種防靜電設備和器材、設置防靜電接地、能限制靜電電位、具有確定邊界且適于從事靜電防護操作的特定工作環境。
14.2.1 驗收環境的溫度和相對濕度無特殊規定時,應符合下列規定:
1- 驗收環境的溫度應為5℃-35℃。
2- 驗收環境的相對濕度應為20%-70%。
3- 達不到上述要求時,可根據實際環境條件,由檢驗方根據施工合同或用戶的使用要求,確定工程驗收時的溫度和濕度的范圍,并應如實記錄。
表14.5.1 防靜電工程防靜電性能指標
防靜電水泥類地面 ?1.0x10的4次方-1.0x10的9次方(對地電阻、點對點電阻Ω)